欧冠决赛上半场期间,萨卡在禁区内手球非常明显,然而主裁判并未吹罚点球给PSG。原因是什么?
这一情况之所以没有被判点球,主要归因于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(IFAB)现行手球规则中的一个关键例外:
如果球员先用身体的有效部位(如脚、头、躯干等)触球,然后球在自然过程中弹起击中其手掌或手臂,那么通常不视为手球犯规。
那么布卡约·萨卡的具体情况如何?这位中场在禁区内试图解围,结果要么踢空,要么只是非常轻微地碰到球。球落地后立刻弹起,在极短距离内击中了萨卡的手。他并没有主动将手伸向球去阻挡,也没有任何故意用手阻止进球机会的动作。

萨卡的这一动作并未被判罚点球
因此,裁判认定这是萨卡自己在触球后自然反弹的球,而非故意手球或手部使身体“异常扩大”的情况。按照目前对规则12的解释,这类场景通常不构成点球。
令人困惑的是,欧冠赛场上出现过不少因球从脚弹到手而判罚点球的例子。不过,欧足联和VAR裁判会额外考量以下因素:
- 手是否处于不自然的位置。
- 球员是否明显扩大了身体面积。
- 球是从多远距离弹到手上的。
- 是否有主动伸手拦截球的动作。

该次进攻的一个更广视角镜头
在萨卡的这个回合中,裁判们似乎认为这是一个在自然踢球动作之后发生的“球找手”情形,因此缺乏足够依据让巴黎圣日耳曼获得点球。
简而言之:球是从萨卡自己的处理动作中在极近距离弹到手上,既无故意用手迹象,也无异常扩大身体情况,所以裁判不将其视为应判点球的手球犯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