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来西亚律师表示,国家队仅按亚洲足球联合会第56条受罚实属走运,这使其免除了被淘汰出局并承受更重处分的可能性。
关于针对 马来西亚国家队的处罚决定,一位马来西亚法律专家指出,该国国家队因未受到亚洲足球联合会更严厉的纪律处分而“逃过一劫”。
此前,亚洲足球联合会就马来西亚国家队涉及使用7名不符合参赛资格球员的丑闻作出了处罚。根据由贾汉吉尔·巴格拉里主持的纪律与道德委员会的结论,马来西亚足球协会违反了亚洲足球联合会规则中的第56条。
所实施的处罚包括取消马来西亚对阵尼泊尔(2-0)及越南国家队(4-0)的获胜结果,并在这两场比赛中判以0-3失利。此外,马来西亚还被扣除6分,从而跌至F组第二位,正式失去了获得2027年亚洲杯参赛资格的机会。
尽管如此, 据体育律师尼克·埃尔曼·尼克·罗塞利表示,这对马来西亚足球而言仍是一个“较为轻松”的结果。他认为,亚洲足球联合会适用第56条的处理方式,远比直接涉及欺诈、伪造文件行为的第61条要轻微得多。
“依据第56条的处罚允许马来西亚继续参赛,尽管被扣分。但如果适用第61条,球队可能立即被淘汰出赛事,甚至面临未来被禁止参加各项赛事的风险。” 他分析道。
这位专家还强调,两项条款的区别不仅在于处罚力度,也体现在财务方面。若按第61条处理,马来西亚可能需承担比第56条高出数倍的罚款。
此外,他也指出,亚洲足球联合会选择第56条可能基于法律因素和先例考量,因为以往的类似违规行为曾按此方向处理。 “或许第56条更易于举证,或者也存在不对同一行为进行双重处罚的原则。” 他补充说。
尽管已被淘汰,马来西亚对阵越南国家队的最后一场比赛仍将于3月31日举行,但仅具程序性意义。然而,此次处罚所带来的后续影响,无疑将对马来西亚足球产生长期的深远效应。